權利的剝奪:自由貿易區、喀什噶爾與例外空間

Kashgar Free Trade Zone 2024

2024年12月10日

由維吾爾人權項目(UHRP)研究主任 亨利.薩茲耶夫斯基博士(Dr. Henryk Szadziewski)撰寫的維吾爾人權項目觀點洞見專欄

就在一年多前,中國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發布了創建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自貿區)的計畫。在2023年11月於烏魯木齊舉行的落成典禮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席艾爾肯.吐尼亞孜為喀什噶爾、霍爾果斯和烏魯木齊的三個自貿區頒發了許可證。會上,自治區主席表示,該地區將發揮「資源優勢、區位優勢、產業基礎,推動自貿試驗區建設」。

艾爾肯.吐尼亞孜提到的地理優勢很可能是指維吾爾地區位於歐亞大陸上的物理位置,提供了與亞洲和歐洲市場的連結。然而,建立自由貿易區也是一種既定的政治地理學手段,具有現實世界的成果;它不僅進一步分裂了曾經統一的空間,更使新建立的「區域」遵循與周圍空間不同的規則。

透過自由貿易區和其他政府治理安排而進行的土地劃分,為中國進一步領土化和剝削維吾爾地區提供了機會,而且更在此過程中剝奪了其居民的權利。這個過程在該地區西南部的城市喀什噶爾(Kashgar)和北部的固勒扎/伊犁能夠明顯被看見。

新疆自貿試驗區示意圖

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名義上覆蓋喀什噶爾霍爾果斯烏魯木齊的180平方公里。喀什片區的面積為28.5平方公里,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師領地及2014年設立的「喀什綜合保稅區」。目標是要在五年內將試驗規劃納入官方正式狀態,例如上害、天津、廣東等其他自貿區的行列。

自由貿易區是一個指定的飛地(designated enclave),通常附屬於城市或港口,貨物在這裡進口、儲存、製造和再出口,無需繳納關稅。這個想法是為了激勵和刺激經濟活動。維吾爾地區自貿區的整體重點是貿易、出口、電子商務、物流和「勞力密集」製造業。喀什噶爾專門生產農產品、服裝和電子元件,並出口到中亞和南亞市場,根據2024年1月的《中國日報》報導,該地已登記註冊企業86家,包括新疆長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華凌集團等。

過去幾十年來,中央政府多次嘗試對維吾爾地區的經濟進行重大干預。 1990年代的西北開放和2000年代的西部大開發等政策,以及2010年代面向全球的「一帶一路」倡議,都試圖將出口導向的製造業經濟引入維吾爾地區。然而,這些政策並沒有重新繪製該地區的地圖。這並不是在說中國政府還沒有在喀什噶爾等城市創建經濟飛地。事實上,在2010年5月,喀什噶爾的50平方公里和伊爾克什坦(Erkech-Tam)口岸就被劃為經濟特區(special economic zone, SEZ),即「喀什經濟特區」,並與深圳合作。為了吸引投資和新居民,中央政府提供稅收減免、投資獎勵措施並放寬創業法規。

新疆自貿試驗區喀什片區示意圖

喀什噶爾是維吾爾人認同和抵抗的中心,其重新佈局既有經濟目的,也有政治目的。人類學家 Aihwa Ong 撰寫了國家如何重新劃分空間以實施區分個人權利的新形式權力的文章。重新配置的經濟空間被認為是這種差異化運作的典型例子。自由貿易或經濟特區的非技術工人,尤其在製造業產業內,最容易在努力提供最佳條件吸引資本的過程中被剝奪權利。在這些「例外空間」中,工人受到全球資本和國家權力聯合力量的影響。

新疆自貿試驗區的喀什片區代表著另一個「例外空間」,在那裡的勞動條件應該受到嚴格審查。鑑於新疆兵團第三師的介入,自貿區的供應鏈很可能出現強迫勞動。兵團因其係統性侵犯人權行為而受到美國、加拿大、英國和歐盟的制裁服裝電子元件是喀什片區的優先產業領域,也沾染上強迫勞動。

維吾爾地區的其他受經濟啟發的安排,例如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向維吾爾人強迫勞動開放的空間。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包括美國於2021年制裁的新疆東方希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天山鋁業的基地,該企業在使用強迫勞動方面具有高度風險。同樣位於石河子的還有新疆西部合盛矽業有限公司,該實體在2021年的研究報告中被發現涉嫌強迫勞動行為。此外,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擁有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兩者均被標記於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UFLPA)實體清單內。

雖然針對維吾爾人的反人類罪使維吾爾地區成為「無權利區」,但自貿區和開發區不受約束的權力和資本的有害結合造成了令人高度關注的局面。

在過去75年的中國共產黨執政中,除了新的經濟空間重組之外,喀什噶爾市民已經見證了這座城市的多次重新佈局。將舊城拆除重建為旅遊體驗,將地市改造成「自治」縣,以及為中央管理的兵團劃出領土,這些都是國家控制和剝奪維吾爾人權利的手段。然而,在她關於例外空間的理論中,Aihwa Ong 補充道,在理解權利與領土之間的關係時,活動者們有機會為那些容易受到國家和資本力量影響的人提出倡議。當中國尋求為其鎮壓採取不同的策略時,我們有責任在我們的文件紀錄中保持警惕。

致謝

經濟技術發展區的相關研究由維吾爾人權項目 研究與倡議副主任 彼得.埃爾文(Peter Irwin)提供。其他資料由維吾爾人權項目 中文外展協調員 祖拜拉.夏木希丁(Zubayra Shamseden)提供。本文已由全球權利合規協會(Global Rights Compliance)的 Caroline Dale 進行了同儕審閱。

註記

閱讀UHRP針對強迫勞動的研究與整理。